flag" style="display: none;">国债公告

center" style="border: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95号

  • 2015-01-31 09:48

2015年储蓄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还本付息储蓄国债品种和条件

(一)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于还本付息日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国债名称 还本付息日 期限 年利率
201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3月10日 3年 5.58%
2012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5月10日 3年 5.58%
2012年第九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7月20日 3年 4.76%
2012年第十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9月10日 3年 4.76%
2012年第十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11月10日 3年 4.76%
2010年第十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11月15日 5年 4.60%

(二)以下凭证式国债于兑付期开始后归还本金并支付全部利息。

国债名称 兑付期开始日 期限 年利率
2012年凭证式(一期)国债3年期 4月10日 3年 5.58%
2014年凭证式(二期)国债1年期 5月10日 1年 3.60%
2012年凭证式(二期)国债3年期 8月10日 3年 4.76%
2012年凭证式(三期)国债3年期 10月10日 3年 4.76%
2010年凭证式(五期)国债5年期 12月6日 5年 4.60%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利息计付。储蓄国债利息按单利计算,投资者逾期兑取不加计利息。

(二)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计息条件计付本息,具体计息条件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

(三)凭证式国债兑付。凭证式国债兑付由投资者到原售出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按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原售出机构查询。

(四)实物国债和特种国债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15年可继续到终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终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原售出地财政部门办理。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4年12月31日

相关推荐

百度 搜狗 360搜索 国产车杀入豪车局:技术领跑,价格优秀 浪姐需要这样的女性总监 人民日报金社平:相信中国,相信明天 国富论│国海富兰克林2025年二季度投资策略报告(策略篇) 突然想吃龙须酥了

      <code id='e7e21'></code><style id='b6d94'></style>
    • <acronym id='c0745'></acronym>
      <center id='fd056'><center id='89624'><tfoot id='47d92'></tfoot></center><abbr id='19c88'><dir id='cc643'><tfoot id='5599b'></tfoot><noframes id='e99b2'>

    • <optgroup id='f70bb'><strike id='8afae'><sup id='7a461'></sup></strike><code id='b4195'></code></optgroup>
        1. <b id='00cfe'><label id='d482f'><select id='d45dd'><dt id='3eeba'><span id='a8c4c'></span></dt></select></label></b><u id='31c94'></u>
          <i id='e27e0'><strike id='ba594'><tt id='f1ae9'><pre id='9fdfc'></pre></tt></strike></i>